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4月14日 | 星期一

2025年4月14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公益诉讼 > 正文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 筑牢水源地保护法治屏障
2019-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7-03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7月2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共同召开水源地保护工作协调会。


    会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肯定了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的作用和效果,针对近期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局发出的石嘴山市第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从事渔业养殖活动的检察建议,表示将在前期摸查的基础上依法下发整改文书,责令水产养殖户停止违法养殖行为,并拆除相关设施。其他参会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会议结束后,检察人员与行政执法人员实地到星海镇富民村三合院组六分沟南侧渔业养殖现场,详细询问了水产养殖户的养殖现状并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检察人员针对违法养殖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养殖,及时退渔,并拆除违法养殖附属设施,消除饮用水污染和防洪安全隐患。
     下一步,石嘴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整治,筑牢水源地保护法治屏障。

【作者】:
【来源】: